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 一、获得财政拨款的原因 为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,加快公司"年产12,000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"一期工程建设进度,优化公司产品结构,提升产品质量与档次,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,提高公司经济效益,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(第三批)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》(发改投资[2010]2098号文)的精神,新乡市财政局向本公司下拨资金2000万元(大写:贰仟万元)人民币,专项用于本公司"年产12,000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"一期工程建设。 该项资金计入2010年"递延收益"科目。 该项资金于2010年12月30日划入本公司账户。 二、其它说明 上述资金对2010年公司业绩没有影响。 特此公告。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31日 |